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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

2024-06-05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三)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费用。省“三支一扶”办为“三支一扶”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地负责为“三支一扶”人员统一办理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单位缴纳部分由地方财政负担,个人缴纳部分从“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鼓励服务地为“三支一扶”人员办理补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医疗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四)报考公务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山区海岛县公务员专项招录考试,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具有两年基层工作经历且离开服务岗位5年内的,可报考省市级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录职位,不具有两年基层工作经历且离开服务岗位3年内的,可报考县级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录职位。服务期间,“三支一扶”人员可凭省“三支一扶”办证明,报考服务地所在县(市、区)公务员,既可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也可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两年内可凭《“三支一扶”人员服务证书》,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公务员。

(五)报考事业单位。新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到相关岗位服务满2年且经考核合格后,可参加事业单位定向招聘,被聘用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不再约定试用期。服务期间,“三支一扶”人员可以凭省“三支一扶”办证明,报考服务地所在县(市、区)事业单位,既可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也可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服务期满后两年内,可凭《“三支一扶”人员服务证书》,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事业单位。

(六)就业创业。鼓励服务期满的人员在当地就业创业。有就业意愿的,由服务地县(市、区)人社部门提供就业指导和推荐服务。对就业困难的,提供“一对一”就业帮扶。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两年内在人才引进、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

(七)其他政策。服务期间,由省人才市场提供人事档案保管服务。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对支医人员,可享受人社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中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的职称倾斜支持政策。实际服务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可计算为连续工龄。

五、纪律、监督及咨询

(一)本次招募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报名人员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rlsbt.zj.gov.cn);

2.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

招募过程相关信息将在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公布,请报名人员自行留意。

(二)对招募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 87057805。

(三)有关本次招募岗位具体问题,请向服务单位直接咨询,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六、其他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浙江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


附件:2024年浙江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岗位表.wps


浙江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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