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现将福建省公安厅机关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核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关于资格复核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8年6月6日(星期三)上午8:30-11:30。
2.地点:福建省公安厅人事处机关干部室(福州市华林路12号省公安厅内的行政办公大楼14层)
二、关于资格复核所需材料和要求
资格复核时,考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其中部分招考职位还需按职位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考生身份为在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需按要求提供《关于同意在职公务员或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参加福建省录用公务员考试的证明》。还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本人提供按时取得相关毕业证件的书面承诺书。考生应对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有关材料内容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关将按规定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三、关于参加资格复核人员名单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考生均要进行资格复核(具体人员名单附后)。资格复核通过的,方可参加面试。
联系人:郑女士,联系电话:0591-87094210。
附件:2018年福建省公安厅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核人员名单
福建省公安厅人事处
2018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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