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局决定面向社会招收职业见习生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见习对象(须同时具备下列两个条件)
符合厦门生源界定范畴。厦门生源是指入学前(指考入取得第一个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院校前)户籍和学籍均在厦门市的普通教育全日制毕业生、尚未就业的待就业毕业生(需持有毕业证、报到证)。
二、见习岗位及要求
(一)见习岗位
1.办公室:1名
2.职业能力建设处:2名
3.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2名
4.专家工作处:2名
5.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1名
6.人事处:1名
(二)岗位要求
1、具有较强责任心和服务意识,有团队意识和较强的沟通协作能力;
2、熟练计算机办公软件(如Word、Excel等)的基本操作;
3、大专以上学历,男女不限,专业不限。
三、见习政策及待遇
1、职业见习期限一般为一年。
2、职业见习待遇:从2013年10月1日起见习学员的生活补贴标准为每日66元(每月1980元),由财政全额拨付,以上补贴每月按30日计发。
四、报名有关事项
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7日-2019年6月16日(满额为止)
有意者请将个人简历发送至404652853@qq.com
单位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大厦西侧12楼1209人事处
联系人:小薛,电话:0592-5367249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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