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立医院创建于1937年,是福建省卫生计生委直属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现有床位2500张,在岗职工3500多人,国家级、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10个,国家级各类培训基地(中心)9个,省级研究所5个、质控中心12个。当前,医院正在全力建设高水平医院,打造区域医疗中心和高水平学科。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3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
4. 报考者应为全日制毕业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7年11月2日及以后出生)。
5.序号18002-18019岗位报考者须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已参加规培人员须符合闽卫科教函[2012]404号相关规定。
6.序号18020-18022岗位报考者,除2018届毕业生外,须具有三级及以上医院相关工作经历或持有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届别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年份为准。
二、 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网址:rst.fujian.gov.cn)、福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网址:http://wjw.fujian.gov.cn/)、福建省立医院网(网址:www.fjsl.com.cn)公开发布。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日—2018年11月19日
2.报考者请登录福建省立医院网报名系统(网址:rsbm.fjsl.com.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系统将于2018年11月12日开通,无需现场提交纸质版报名材料。报考者应对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
3.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五、考试和资格复审
1.考试采取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由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技能测试内容为医学专业知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 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2.按笔试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的合计总分从高至低,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我院人力资源处同意后最迟延至体检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复审材料包括: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2018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
(3)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院人力资源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复印件。
4.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技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报名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福建省立医院网(网址:www.fjsl.com.cn),不再另行通知个人,逾期视为放弃。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 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资格条件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九、联系方式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秘书横巷省立公寓办公楼3层人力资源处
邮 编:350001
电 话:0591—88216070
十、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指导和管理下,由福建省立医院具体组织。招聘的相关安排按我省有关规定执行,未尽事宜由福建省立医院负责解释。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福建省立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275307(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举报电话),0591-88216013(院纪检监察部门),0591-87855651(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
福建省立医院
2018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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