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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分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统一组织实施。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和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满未发现问题的,按有关专职社区工作者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在公示期间有情况反映的,待查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期间,人事档案由莲都区社区工作办公室统一管理。
入围面试的考生,保留递补资格一年,在原参加公开招聘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名次递补,递补时间按本次招聘录用对象的统一报到时间为准。招聘岗位分设男、女岗位的,递补名额男、女人数比例相等。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十五日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及递补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liandu.gov.cn/zhxx/bmwz/ldqrlsbj/,公
示公告栏);
2.丽水市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andu.gov.cn/,公示公告栏)。
本公告由丽水市莲都区民政局、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丽水市莲都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0578-2128725
咨询电话:丽水市莲都区民政局
0578-2185025 0578-2601169
丽水市莲都区民政局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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