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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人才引进审批表》(附件2)。
3.《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鉴定表》(附件3)。
4.《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应聘人员信息表》(附件4)。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本科、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21届毕业生由毕业院校出具应届毕业生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政治面貌、所在学院、所学专业、入学时间、毕业时间,应聘管理、辅导员岗位人员还需按招聘要求提供政治面貌证明材料、学生干部或兼职辅导员证明材料。
7.已取得专业学术成果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SCI检索论文,需提供含“中科院JCR期刊分区数据在线平台”数据的检索报告;EI、SSCI检索论文亦需提供检索报告。
8.外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可在本科就读学校档案馆或招生、教务部门查询,仅复印本人所在页即可,必须复印完整清晰并加盖公章。
10.应聘岗位需要的其它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试应聘硕士、本科岗位人员需进行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分别采取试讲、专业问答、学术报告、答辩和实践操作等考核方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3.总成绩计算方式应聘硕士及以上、本科及以上岗位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4.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6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体检
学校统一组织录用体检,体检合格方能上岗工作。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按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对于隐瞒重大疾病,以欺瞒方式通过学校体检,与学校签订的劳动合同视为无效,学校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追责。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基层单位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人事处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复审通过人员,经人事处审核、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在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办理录用手续。
(七)聘用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学历人员实行人事代理(聘用合同制)。
2.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3.对于弄虚作假者,学校将随时予以解聘。
六、纪律要求
纪委办公室对考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要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老师于老师
联系电话:0459-6819086
电子邮箱:zhaopin@bya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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