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人民政府经济合作交流中心是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经上级部门批准,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驾驶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性质和条件
(一)用工性质及招聘数量:编外用工1名。
(二)招聘岗位:驾驶员。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驾龄不少于5年;遵纪守法,安全意识强,无违法犯罪记录;
3、德清县户籍(2021年4月30日前具备德清县常住户口,以户口簿为准);
4、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5、已就业的人员报考须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已是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还须主管部门同意)。
二、招聘流程及报名方式
(一)招聘流程: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具体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4月30日(上午9点至11点 下午2点至4点)。
报名地点:德清县人民政府经济合作交流中心(德清县武康街道千秋东街1号行政中心A楼815会议室)。报名咨询电话:0572-8182897 15957295588
(三)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将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不具备报名资格或伪造报名材料等情况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开考条件
同一岗位招聘人数在2人及以下的,开考比例为1:3。
(五)面试
本次招聘采用直接面试的录用方式,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六)体检和考察
依据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若体检不合格则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替补人员。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按择优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人选,并在网上公示七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列入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实名制管理,薪酬待遇按《德清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薪酬待遇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三、报名资料:
1.网上自行下载《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并填写完整,贴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一式2份;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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