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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各类考试招考公告|浙江省各类考试历年真题|32学苑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1.入围技能测试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分别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技能测试对象,如果比例不足的,则按实际人数确定技能测试对象。
2.技能测试时间地点:时间为2022年8月28日,具体安排见技能测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技能测试。
3.技能测试内容:主要考查应聘者的相应专业技能操作水平,满分为100分。技能测试项目安排如下:
(五)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根据已经完成测试项目成绩之和(按笔试20%,技能50%的比例折算),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
如果岗位面试人员比例不足的,则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并于2022年8月28日晚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的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
2.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定于2022年8月29日,具体安排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方式:根据指定的内容在无学生参与的情况下进行模拟上课(其中备课时间50分钟,模拟上课时间15分钟),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4.注意事项:(1)面试实施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该岗位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2)应聘者须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否则不得进入面试试场;(3)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六)体检与考察
1.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二位,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笔试成绩×20%+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30%。
2.入围体检、考察对象确定:面试结束后,根据具体岗位拟招聘人数及总成绩排名情况,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则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并在本次招聘指定的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
3.体检、考察: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体检、考察相关办法执行。
(七)公示与聘用
1.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的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应聘者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以及在聘用文件下发前书面确认放弃聘用资格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拟聘用对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毕业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材料)到云和县盼盼幼教集团、云和县星星幼教集团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的人员、报到时不能提供相关有效证件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4.聘用人员纳入民办事业报备员额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允许继续试聘一年,继续试聘期满经考核仍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四、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参加考试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浙江“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
(2)提供本人当天实际参加的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阴性报告,倡导省外来浙考生开展一次落地检测;
(3)现场测温37.3℃以下。高于37.3℃的,应提供当天实际参加的首场考试前24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阴性报告,经现场防疫人员评估同意后,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4)考生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好口罩,保持社交距离1米以上,有序入场和离场。
2.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1)根据我省疫情防控管理政策,处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期的考生(受管控对象及措施以浙江省疫情防控办最新发布为准);
(2)考试当天,浙江“健康码”显示为红黄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非绿码的考生;
(3)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
(4)不能出示浙江“健康码”、不配合入口检测、不服从防疫管理以及经现场防疫人员判断须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等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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