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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签订协议
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对象。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签约。
签约对象确定后,于面试当天下午通知考生,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原则上当场当天)与各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在规定时间内放弃签订就业协议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其它
(一)资格复审。2023年7月中旬,对签约对象的各类证件及档案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检、考核。体检、考核参照公务员招考的标准和要求进行。体检、考核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和考核的视作放弃。放弃体检和考核的不作递补。
(三)聘用。体检、考核合格者纳入到事业编制(报备员额)人员管理,签订聘用合同。除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公务员录用、服兵役外,聘用人员至少在聘用岗位服务5年,未满服务期限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四)安全防控要求
参会人员无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新冠感染相关症状。自出现症状或核酸、抗原检测结果阳性之日起计,未使用退烧药情况下,发热症状消退超过48小时且症状明显好转或无明显症状,方可参加。
本招聘公告由衢江区卫生健康局、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衢江区卫生健康局、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
附件1:衢江区卫生健康系统赴医学院校现场招聘计划表.docx
附件2:衢江区卫生健康系统赴医学院校现场招聘报名表.docx
附件3:衢江区卫生健康系统赴医学院校现场招聘综合素质能力考评表.docx
衢州市衢江区卫生健康局
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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