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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示、聘用
按相关要求对拟聘用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嘉兴新世纪人才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2个月试用期,不按时报到取消聘用资格。在试用期期间被证明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若有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递补,确无合适人选的也可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有关规定执行。
3.咨询电话: 0573-83631305(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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