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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公安局2023年7月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和流动人口协管员(89人)

2023-07-17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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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关于加强和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和流动人口协管员管理工作的要求,经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审定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和流动人口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8名,流动人口协管员招聘13名,定向招聘28名,具体岗位和招聘人数等见附件1职位表。

二、薪酬待遇

通过考试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统一缴纳“五险一金”,年人均约为7.2-8.6万元(不含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海宁市户籍(以2023年7月1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三)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

(四)身心健康,五官端正。

(五)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88年7月17日至2005年7月16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7日以后出生),学历要求为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

1.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伤残民警,以及因工(公)死亡、一至四级伤残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无配偶子女的可为同胞兄弟);

2.持有驾驶A1证人员;

3.部队优秀退役士兵;

4.具有国家级资质的特殊人才。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受过行政拘留、收容教养、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等行政处罚或行政强制措施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家庭成员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7日-2023年7月26日17时。

2.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在报名期间登录“浙里办”APP搜索“潮城e警”进入“在线报名入口”直接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报名材料,符合放宽报考条件人员还需上传相关证件或证书等材料。报名咨询电话:0573-87631634,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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