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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各类考试招考公告|浙江省各类考试历年真题|32学苑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技能考核、面试及聘用资格。
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的将核减招聘计划。
(三)技能考核
对所有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行技能考核。技能考核以实地路考形式参与测试,评分采取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不满60分者不能进入面试,技能考核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技能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40%,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四)面试
采用现场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针对应聘人员的仪表气质、语言表达、问题处理及岗位匹配情况进行测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请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
面试成绩采用100分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
面试人员总成绩=技能考核成绩×40%+面试成绩×60%确定。
(五)体检、考察
(一)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南浔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二)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最新考察办法执行。
(三)经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聘用
(一)公示。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南浔人力资源网(http://www.nanxun.gov.cn/hzgov/front/s645/)公示7天。
(二)聘用。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递补。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1.考生体检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参加技能考核、面试时,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入场。
(二)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在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技能考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招聘环节中,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对招聘计划中的岗位、工作年限以及其他相关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按照招聘计划中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四)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浔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2-3020768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监督电话:0572-3023236(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附件1:2023年下半年南浔区机关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驾驶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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