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根据本人条件,严格对照招聘计划中各岗位要求报名。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确认后凡发现应聘人员条件与岗位要求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
2.发现招聘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3.每位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且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4.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参加各招聘环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参加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所留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到本人。
5.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聘用资格的,所空缺名额可以根据总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递补。
6.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7.报名者提交的相关证件复印件不予退还。
8.未尽事宜由温州市公安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7-85205900。(咨询时间:5月27日-5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温州市公安局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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