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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吴兴区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招生(招聘)公告

2024-05-30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为切实加强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开展2024年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与林技人员工作的通知》(浙农科发〔2024〕6号)要求,吴兴区2024年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1名。现将定向培养招生(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招聘)对象

2024年报考普通高校,具有吴兴区户籍(包括南太湖新区),立志为我区基层农业农村事业服务,与定向培养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

二、就业方向

吴兴区东林镇人民政府下属事业单位。

三、招生计划与承办院校

专业学制承办院校学校代码选考科目招录人数
农学四年浙江农林大学0211物理、化学(2门科目均须选考)1

四、招生程序与录取条件

2024年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工作实行招生与公开招聘并轨政策,按照“先填志愿,后签协议”的原则,按考生户籍以县(市、区)为单位实施定向招生(招聘),安排在高校招生普通类提前录取。

1.考生填报志愿。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在一段线上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只能选择在第一院校志愿填报,否则志愿无效。省教育考试院提供名单时,根据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的原则,按吴兴区招生计划总数的1:1.2比例,向招生院校提供名单,招生院校将相应名单分发至吴兴区农业农村局。

2.组织体检。吴兴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院校提供的名单,审核考生户籍等资格条件,组织考生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工作按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吴兴区农业农村局即时告知考生体检结果,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应当即时提出复检要求,否则视作放弃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如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则视作自动放弃体检。

3.公示。对体检合格考生,在符合专业选考科目的前提下,按志愿优先、高考总分从高到低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公示对象,并在吴兴区人民政府网站(www.wuxing.gov.cn)向社会公示3天。

4.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的,由吴兴区农业农村局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并将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招生院校,再由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录取。

5.其他事项。在体检和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时,考生须出示高考成绩单、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招生招聘过程中自动放弃的考生,需提供直系亲属及本人签字的自动放弃承诺书及签字者身份证复印件,在规定期限内未提交的视作自动放弃。因考生放弃、户籍不符、体检不合格等造成计划缺额的,按缺额计划1:1比例补充考生名单并执行相应程序直至计划满额或确无合格生源。

五、学习费用

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农学专业的学生,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就读省内本科院校农学类专业和高职(高专)农业种养技术专业的本省户籍学生有关政策免交学费,所需经费由省财政负担。定向培养生可享受与在校学生同等的奖助政策。

六、就业与待遇

2024年入学的定向培养生须按期毕业,经考察合格的,分配至吴兴区东林镇农技推广机构工作,由具体用人单位与定向培养生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合同期满,实施聘期考核。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聘用合同。定向培养生在乡镇从事农技推广工作的期限不得少于5年。未能按期毕业的定向培养生,或不按协议约定的,不享受定向培养生的相关待遇,同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七、咨询与监督

本次定向培养招生招聘工作接受吴兴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监督,监督电话:0572-3392062。招生(招聘)相关环节信息可登录吴兴人民政府网(www.wuxing.gov.cn)查询。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吴兴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2-2551725(吴兴区农业农村局农村产业发展科),0571-63730908(浙江农林大学招生办)。

吴兴区农业农村局 吴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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