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岗位待遇
1.岗前培训期间(2个月)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合同后,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统一办理社会保险,年岗位待遇不低于10万元(含五险一金,按照级别档次确定薪酬)。
2.根据岗位分工和工作需要灵活安排轮休,每年应休天数不少于100天;因工作原因未能安排轮休的,根据有关规定按未轮休天数予以补助。
3.工作期间住宿、服装、伙食由龙港市应急管理局保障,每年组织1次免体检。
六、其他事项
1.招聘过程全程公开透明,龙港市应急管理局不收取任何费用,谨防上当受骗。
2.本公告相关事宜,由龙港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7)59896608。
附件:附件1:龙港市应急管理局征招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表.docx
附件2: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docx
中共龙港市委组织部 龙港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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