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永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永康分局下属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岗位 | 人数 | 相关要求 |
实验室人员 | 1 | 大专及以上学历,环境、化学、生物类等相关专业,有一定的文字组织、沟通协调能力,有相关经验优先。(中级工班、高级工班、技师班(预备技师班)毕业证视同中专、大专、本科相应学历。) |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永康市常住户口人员优先,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
3、具备岗位的相关要求。
三、工资待遇
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永康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经费薪酬管理实施意见》(永人社〔2018〕126号)执行,享五险一金。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6日-2024年8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西城街道松石西路469号(永康生态环境主楼永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办公室304);
3.携带材料: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个人简历1份,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
4.资格审查:报名者提交的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试考核: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具体考试考核形式;
(三)体检: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合格者由永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进行全面考察;
(五)公示与聘用: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公示无异议人员与永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
联系人:胡逸飘,联系电话:0579-89289029。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永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负责解释。
永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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