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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年温州市龙湾区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2人)

2024-08-29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面试前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1:3(人数不足1:3的岗位按照实际人数)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遇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进入复审)。

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其空缺资格在该岗位参加考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四)面试

面试对象为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岗位匹配程度、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五)考试总成绩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如考试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亦相同,以学历高者优先,如以上条件都相同,则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考察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资格的,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根据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在试用期,技术检查员岗前培训和考核工作根据省应急管理厅有关要求执行。技术检查员经岗前培训考核合格的,颁发工作证件。岗前培训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的,视为试用不合格,不予正式聘用。

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一)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经聘用单位研究后决定是否在该招聘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象,确定拟聘用人选。

(二)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与招聘单位约定时间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三)用人单位将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聘用人员的工作岗位,如聘用人员不服从安排,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的技术检查员不占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不具备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担任行政职务,协助行政执法人员履行有关行政执法职责。

(五)如本次招聘岗位的工作人员在不满一年内离职,并在该岗位未重新公开招聘的情况下,经聘用单位研究后决定是否根据需要在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人员的聘用周期为2年,聘用周期结束后,经考核后由用人单位研究决定是否续聘。

(七)本公告由温州市龙湾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1.温州市龙湾区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行政执法技术 检查员计划表


2.温州市龙湾区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行政执法技术 检查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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