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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温州市洞头区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第四期公开招聘编外用工公告

2024-08-30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面试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参加。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通知书》可在洞头人才公共服务网“准考证打印”栏目(http://zkz.dtrcfw.com/)打印,具体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凡在面试3天前,具有面试资格的人员向区人事考试中心书面确认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按要素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其他出现的面试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3.考试总成绩。总成绩=要素测评成绩*30%+面试成绩*70%。

五、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入围体检人员。遇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无明确优先规定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所有成绩均相同的,另行加试。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工作由区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参照最新浙江省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对于情况特殊的考生,其体检须在三个月内完成,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2.考察。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用工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参照最新浙江省公务员考察标准进行。

3.体检、考察环节,遇有不合格对象,均在同一个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确定参加体检及递补人员的名单均在洞头区政府网和洞头人才公共服务网公布。

七、公示与聘用

1.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洞头区政府网和洞头人才公共服务网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经公示后,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待遇及有关规定

洞头区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编外用工被聘用的人员实行劳务派遣,与温州市洞头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温州市洞头区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编外用工薪酬福利规定执行。

九、其它

1.同一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如未达到1:3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核减或取消相应招考计划。

(2)按原条件延期报名,并发布延期报名公告。二次公告后仍未达到1:3的,可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开考。

(3)报名人数未达到1:3开考比例,但达到1:2,且报考人员中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经要素测评后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的;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技师以上任职资格的。

(4)如因无人报名,用工单位主管部门要求降低相应招考条件的,可进行二次公告报名。二次公告时间为3天,报名时间为2个工作日。

2.对于招考中已通过面试的,在体检、政审、公示等各环节中放弃聘用资格的人员,列入编外用工招考“黑名单”,一年内不给予报名资格;若累计发生2次列入“黑名单”情况的,五年内不给予报名资格。 

3.根据《洞头区个人诚信“百家信”应用管理办法(试行)》(洞改办发〔2022〕5号)相关激励政策,若应用等级为“金信”的,同分条件下优先录用;若应用等级为“白金信”的,可给予考试总成绩加1分。符合激励条件的,在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供不受理。

4.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8〕15号)执行

5.本《公告》由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

1.2024年温州市洞头区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第四期公开招聘编外用工岗位一览表.xls

2.温州市洞头区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公开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wps

3要素测评标准表.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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