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体检对象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相关费用自理。
2.体检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体检结果作为本次招录的依据。
3.考察。按照招聘条件中不得报考情形,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4.如体检或考察时自动放弃或不合格的,按面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录取聘用
1.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对象,并在龙港市人民政府网公示3个工作日。
2.在职人员应在办理录用手续之前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招录后配合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3.公示期满后,签订《履职尽责承诺书》,并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七、福利待遇
按龙港市编外用工人员薪酬相关规定及本单位薪酬规定执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五险),缴纳住房公积金。
八、其它事项
1.本次招聘的原则为“公开、公平、择优”,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2.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疑问的,可来电咨询,咨询电话:0577-59918108,来电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附件: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招录执法辅助人员报名表.doc
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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