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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合格的发放笔试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2024年11月14日-11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领取地点为衢州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421办公室,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本次招聘按1:3比例开考,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因考生个人原因(报名表填写错误、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等各类情况)造成相应后果的由考生个人承担。
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为100分,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60%比例合成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入围。 1.笔试。采用现场命题方式,笔试主要测试“公文基础知识和写作”,命题工作由阅卷考官当场确定。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入围面试。 2.面试。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方法,考察应试者的综合能力以及与应聘岗位的匹配度。考生按面试通知书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相关岗位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考机关事业单位招录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结论为不合格的,该岗位可依次递补。 考察参考公务员考察有关规定和操作程序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考察阶段本人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递补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公示、录用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选在衢州市人才网和衢州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公示7日。
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务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决定不予聘用的,在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试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1)入职前后提供虚假信息的;(2)无法完成用工单位分配的工作任务或工作指标的
;(3)存在竞业限制规定的;(4)违反法律法规、单位规定等行为的;(5)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应解聘的其他情形。1.本次招聘过程所有信息均在衢州市人才网和衢州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报考期间报考人员须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2.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衢州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0-3890806
3.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整个招聘过程中,要严肃考风考纪,杜绝徇私舞弊的现象。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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