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入围人员自愿放弃,或出现不宜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按总分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人员将解除劳动合同,不再继续聘用。工资待遇参照本公司同等岗位人员政策发放,并缴纳五险一金。
四、其他事项
1.应聘者需对个人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或有意隐瞒情况者,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由湖州吴兴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并解释。
3.联系电话:0572-2272056 联系人:顾先生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