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学苑
扫码下载App随时开始学习
iphone&Android
2019-07-12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四、聘用及相关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在职期间工资、福利及相关待遇参照有关编外聘用人员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72-6094026。
县编委办监督电话:0572-6256077。
和平镇人民政府
2019年7月11日
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责任编辑:本站编辑
相关推荐
预约可免费观看直播
免费网课
面授班级
考试日历
职位检索
照片处理
在线答疑
历年真题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