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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浙江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公开招聘研究生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7名)

2021-10-25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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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各类考试招考公告浙江省各类考试历年真题32学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区集团公司”)是经市政府批准设立、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单位规格正处级。为落实“双招双引”战略举措,加强开发区集团公司人才队伍建设,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研究生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7名,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详见《开发区集团公司公开招聘研究生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岗位与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除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优,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9日以后出生),符合放宽条件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9日以后出生)。

5.本次招聘所涉及年龄、学历、工作经历计算统一截止到2021年10月19日,“工作经历”以工作单位证明、社保缴费记录等为准,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6.限浙江省户籍。

7.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详见招聘计划所需资格条件栏。

(二)招聘岗位相关要求

1.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考察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有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以及国有企业等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3.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从事该企业的人事、财务、纪检监察等岗位,也不得报考与企业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比选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开展,面试委托丽水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组织实施,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2日09:00-10月24日17:00止。

报名链接:https://jinshuju.net/f/nK216k

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工作单位证明和社保缴费证明)、党员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及一寸彩色近照1张(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有关材料)。

报考人员填报的身份证号须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一切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报名后,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比选人员名单。

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不足1:2的岗位,由招聘单位研究是否核减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通知后在指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报名。

(三)比选

比选指标包括学历学位、与岗位匹配的工作年限、专业技术和职(执)业资格及其他情况等(比选方案见附件2)。按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1:5的,全部进入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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