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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瓯江口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

2022-07-04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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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各类考试招考公告浙江省各类考试历年真题32学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3)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中级及以上职称另提供附带查验二维码的电子证书或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文件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任职公告文件)。

(4)工作年限及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工作期间社保缴存记录,年限认定仅以社保缴存记录为准;有相关工作经验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相关工作经验证明(加盖公章),任职经历不连续的,可累加计算。如两者都有要求的,需提供上述两项证明材料(同个时段的社保缴存单位需与工作单位一致,如为劳务派遣关系另须说明并双方单位盖章确认)。

(5)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如户口簿(有户籍要求的岗位,需提供户主页、本人页)、职业资格、党员证明(党员证、支部出具的证明)等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其空缺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有设合格线的,须达合格线)。

4.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按规定时间登录相关网站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

(六)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履行实际岗位职责所必备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具有面试资格的人员考前48小时外放弃面试资格的,其空缺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或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通过资格复审后予以递补,设合格线的岗位,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应在合格线以上;其他出现的面试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七)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则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体检对象名单届时在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官网和瓯江口集团官网公布。

(八)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相关办法进行。

体检对象按用人单位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过程中,对体检结果有异议需复检的,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察资格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则在该岗位入围面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所有环节考评成绩均须达到合格线。如遇同分的,优先递补面试成绩高者。

(九)公示、聘用

根据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官网和瓯江口集团官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通过公示后收到办理聘用手续通知,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四、其它事项

(一)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能以未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二)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三)各现场环节防疫要求根据温州市防疫政策执行,请考生提前安排好个人行程。

(四)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五)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六)拟聘用对象确定后,由温州市瓯江口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分配。

(七)本公告相关事宜,请关注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官网和瓯江口集团官方网站。咨询: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咨询电话:0577-55878763。

(八)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国资办全程参与本次招聘工作并履行监督职责,监督电话:0577-88078342。

(九)本公告解释权归温州市瓯江口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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