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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各类考试招考公告|浙江省各类考试历年真题|32学苑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5.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后,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6.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7月2日
上午9: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2:00—3: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于6月29日14:30—17:00到招聘单位领取准考证。笔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黑色墨水笔、2B铅笔和橡皮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开始48小时前,相关人员确认放弃面试的,根据该岗位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自然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四)体检、考察、聘用
1.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成绩也相等,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2.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40%+面试成绩×60%,满分100分。
3.按照总成绩排名以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4.考察工作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根据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5.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报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后,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3年9月30日前提供报考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对象公示后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时需要出具的有效身份证件均指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的户籍证明。
2.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从事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也不得报考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3.本次招聘涉及的专业、学历学位等报考条件以及岗位聘用等事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青田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招聘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如有疑问,可在上班时间拨打咨询电话。
青田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0578-683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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