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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下半年杭州市余杭区公开招聘区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公告

2023-11-09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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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格复审

综合考核前,由各招聘单位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未按时进行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综合考核入围资格。综合考核入围人员经书面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根据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包含专业测试和面试两个环节,分别占总成绩的30%和40%,经资格复审后进入综合考核,综合考核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开展,具体时间、地点、形式以各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若面试成绩也相等,以专业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专业测试成绩也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和考察参考现行余杭区国有企业招聘有关标准执行。

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的,由各招聘单位在相应岗位总成绩合格(不低于60分)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各招聘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后,拟聘用人员须在各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聘用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放弃聘用、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根据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若无合适人选,岗位可空缺。


(九)其他事项

1.报考者对招考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或者招聘环节中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各招聘单位联系,咨询电话可在《2023年下半年杭州市余杭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招聘计划一览表》中查询。

2.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3.本次公开招聘组织方不指定教材、不设定考试大纲,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针对此次招聘开设辅导培训班。

本招聘公告由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023年下半年杭州市余杭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xlsx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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