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组织相关人员按照报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准予参加考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招聘岗位职数不足3:1的,适当缩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岗位核减公告之日(含)起2个工作日内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三)考试
考试采用百分制,分笔试、面试两个环节,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计组成综合成绩。同等条件下,具备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职称资格证书、或具备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或满足金华市人才引进政策要求的人员优先录用。
1.笔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内容为综合和职业能力知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进入面试;若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重点测试应聘者岗位认知程度、专业业务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岗位胜任能力和综合素质。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综合成绩有并列的均进入考察)。考察合格,组织进行体检。在此环节中出现本人放弃或不合格者,可按成绩从高到低递补,若无合适人选可考虑重新组织招聘。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执行。如出现本人放弃或不合格者,可按成绩从高到低递补进行考察和体检。
(六)公示
公司将及时在相关网站公示面试入围名单、综合成绩、拟录用人选等信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为确保招聘质量,经研究确无合适人选的职位可以空缺。
(七)聘用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上班,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聘用人员在接受聘用前须与原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对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招聘岗位的将正式聘用;不胜任招聘岗位的将予以解聘。
四、薪酬及福利待遇
聘用对象享受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各项社会基本保险和福利(五险一金),执行公司薪酬及福利制度。
五、招聘工作的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金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纪委负责监督(监督电话:0579-83211060)。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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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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