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此次考试的辅导培训班。
(六)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条)执行。
(七)涉及报考专业、学历、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事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招聘单位对招聘公告保留解释权。
咨询电话:0577-59882292(正常工作时间)
附件3:《工作经历证明》
苍南县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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