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名额按照该岗位应聘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拟录用人员经考察、体检合格,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七、聘用和待遇
(一)聘用管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本次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用工形式为编外项目用人。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薪酬待遇按照公司薪酬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相关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诚实应聘。凡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应聘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二)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其空缺录用名额按照该岗位应聘者成绩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由公司根据具体情况研究确定是否递补。拟聘用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三)有关面试、体检时间、地点及招聘其他事项的通知届时将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发送,请应聘人员务必准确填写联系电话和邮箱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拟聘用人员录用后,应无条件服从温州市瓯海智慧城市管理有限公司的统一调配和工作岗位安排。
(五)凡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均视为同意该招聘公告所列之全部内容,温州市瓯海智慧城市管理有限公司对招聘过程及结果保留解释权。
附件:
附件一:温州市瓯海智慧城市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项目人员计划表.docx
附件二:温州市瓯海智慧城市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docx
附件三:温州市瓯海智慧城市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考前承诺书.docx
温州市瓯海智慧城市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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