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根据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以及岗位匹配度进行初步筛选,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并以电话形式通知入围面试人员,如确无合适人选,该岗位可空缺。
面试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体检
面试择优录取后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事业编制人员考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的,列为拟聘用对象。
(五)聘用
考察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与乐清市人才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拟聘用人员在体检、考察、聘用期间有放弃者或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者,视情况重新确定递补人选或空缺岗位,递补人员需通过体检、考察等程序后,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1.如发现在报名、面试、体检、考察中有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所空缺名额,视情况确定递补人选或空缺岗位。
2.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工作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在约定时间后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4.后续将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聘用人员的工作岗位,如聘用人员不服从安排,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5.未尽事宜由乐清市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6.咨询电话:0577-61779001(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附件:
附件1.乐清市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岗位一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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