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其他事项
(一)各岗位所列的专业要求由招聘企业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高校专业目录进行设置和审查认定。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一般可接受报考,并以招聘企业审核意见为准;对于未列入参考目录的专业,由招聘企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对报考岗位、学历、专业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信息需要咨询的,请报考人员与招聘企业进行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1)。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新时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的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20〕36号)规定,技师学院技师班毕业生享受本科学历同等待遇。
(二)学历和学位所对应的专业均需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请考生自报名之日起到招聘工作结束,确保报名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有更改,及时告知招聘企业。
(四)公开招聘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龙泉市财政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和资料推荐。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泉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监督电话:
各招聘企业咨询电话详见计划表
龙泉市财政局 0578-7760639
龙泉市纪委市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 0578-7010783
附件:附件1:2025年龙泉市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附件2:2025年龙泉市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龙泉市财政局
2025年3月21日
更多公职备考资讯,添加章老师微信咨询: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