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考
当前位置:

申论热点:治理超标电动车不应牵扯学生

2018-10-13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背景链接:

此前,山东荷泽市相关部门采取“小手拉大手”方式治理交通,家长用超标电动车接送孩子,学校或扣孩子道德分。10月7日菏泽市教育局深夜发布《关于抵制乘坐超标电动车情况的说明》,强调不得将家长使用超标电动三轮四轮车的行为与学生、班级评价相挂钩,不得对学生有任何带有惩罚性的措施。


事件分析:

菏泽市教育局的这份说明,将抵制乘坐超标电动车的要求,由学生的责任降格为义务,不再附加强制性要求和惩罚性措施,是一次合理、必要的纠偏,也是一次积极、坦诚的回应。

城市依法依规对超标电动车进行专项整治,做到法律法规面前人人平等,值得称道。但对一些骑超标电动车接送孩子上学的家长,登记信息后通过学校让孩子与家长“连坐”,如此“捆绑”不合情也不合法。

孩子能力有限,承担点宣传、践行义务尚可,但要求他们去“拉大手”,拉不好还要受罚,陷入了无限责任的泥淖。强行将父母骑超标电动车的行为与孩子捆绑在一起,既容易误导孩子成长,更容易伤害孩子与父母之间的感情,影响家庭和睦甚至社会和谐。

将对家长的处罚与孩子捆绑在一起,与法律法规也相违背。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只对骑超标电动车的当事人实施惩罚,而不能“连带”亲属。作为教育部门,应该采取春风化雨的方式,通过家长群或学生向家长进行宣传,让家长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在采取相关措施时,也考虑要周全,不要误伤未成年人,避免将未成年人牵扯进来,不能让未成年人因为家长原因当替罪羊。

责任是带任务的义务,义务是无强制的责任。荷泽市相关部门采取“小手拉大手”方式治理交通,实际上以强制性要求和惩罚性措施,逼孩子担起了治理超标电动车的责任。孩子有什么能力左右家长的交通行为?姑且不用“绑架”,只说当“人质”一样地植入治理之列,让孩子承担超能力的责任,明显带有懒政的成分,埋下的绝不是善治种子。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立即咨询

预约可免费观看直播

免费网课

面授班级

    历年真题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