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月23日(周日)。面试于上午8:30开始,请考生于2月23日上午7:10—7:40到所报考单位签到入场(其中:报考署机关考生由审计署北门进入),入场后封闭管理。截至7:4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三)面试形式。
考生依次进行专业测试和面试,分别单独计分。
专业测试采取口试答题形式,主要考察考生开展审计工作的专业素质。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
(四)有关事项。
1. 参加面试的考生在面试当天须携带本人的身份证、证书类材料原件(资格复审要求的(一)、(五)项材料)及本人近期免冠彩色二寸照片一张。
2. 每个面试组分职位采用随机抽签的形式确定考生的面试序号,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到指定考场进行面试。中午未完成面试的考生在候考室休息和用餐。
3. 考生进入候考室后,须将手机、电脑、IPAD、耳机、手环等带有通讯功能的电子设备关闭,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考生面试结束后,不得再次进入候考室,个人物品由候考室工作人员送交本人,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离开。
五、体检安排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40%+专业测试成绩×10%。
(二)体检人选的确定。
面试职位体检比例为1:1。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80分,方可进入体检。
(三)体检时间。
体检时间为2月24日(周一),请进入体检的考生于当天上午在各考点集合(具体时间由各考点通知),届时统一前往。未按时到达集合地点的考生,取消体检资格。
六、考察安排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
进入考察的社会在职考生,届时需提供《报名推荐表》。《报名推荐表》格式在国家公务员局考录专题网站下载。
七、注意事项
(一)提前安排考试出行、食宿事宜,确保准时参加考试。
(二)面试由审计署统一组织,无指定复习材料,不划定考试范围。
(三)考生未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体检、考察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计入诚信档案。
附件: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