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5: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5: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
体检于2月22日进行,请于当天上午7时在长江水利委员会人才资源开发中心集合,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我单位承担。
体检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服从工作人员指挥,遵守体检医院相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请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录用资格。未按时参加体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无专业能力测试) =(笔试总成绩÷2)X50% + 面试成绩X50%
七、注意事项
1.面试确认传真电话:027-82828285;
考务咨询电话:027-82926601;027-82828405。
2.长江水利委员会人才资源开发中心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惠济路48号(市内乘公交24路、543路到惠济路赵家条站下车,或地铁3号线、8号线赵家条站下,由D出口出站步行400米即可)。
3.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4.面试确认后,因考生原因未参加面试的,按相关规定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5.面试期间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请考生合理安排行程及住宿,并注意安全。
6.面试当天,按规定实行封闭管理,请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7.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和电话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化,请及时告知。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
附件1: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docx
附件3: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doc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
2019年1月30日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