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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
体检时间为2019年2月23日上午,由我委统一组织前往体检医院。考生体检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服从工作人员指挥,遵守体检医院相关规定。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请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录用资格。考生未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面试成绩×50%。
七、注意事项
1.请参加面试考生近期务必保持手机和电话畅通,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告知。
2.请考生合理安排行程,严格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迟到或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
3.考生应遵守保密要求,严禁考生携带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和考场,已携带的须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任何考生不得对外泄露试题信息。考生必须遵守面试考场纪律,若有作弊行为,取消录用资格。
4.考生面试和体检期间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联系电话:022-24102407(海委人事处)
022-28105412(海河下游管理局人事处)
022-24102402(传真)
联系人:詹良民、杨婷婷
特此公告。
附件:
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
2019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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