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
当前位置:

2018年温州市永嘉县教育局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告

2018-09-17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教师资格认定实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人员务必备齐所需的所有材料,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逾期无法办理。

1.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9月28日至30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2.现场确认地点:设在永嘉县行政服务中心(永嘉县南城街道沙门路90号)。

3.现场确认须携带材料:

(1)报名号信息(参见《教师资格申请表》,无需另外打印);

(2)《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格式统一用A3纸打印;

(3)《思想品德鉴定表》填报后网上打印,由工作单位填写(社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填写)并盖公章;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人事档案所在地单位(包括挂靠各级人才交流中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11年以前已经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无需提供本项材料,但需提供本人档案中在校学习期间成绩单和教育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县级及以上档案管理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相关印章);

(9)《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大专以下学历不需要,打印方法:百度搜索学信网学历查询,打印报告含有二维码);

(10)《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现场确认时领取填写,幼儿教师体检表有专用的,请注意区分);

(11)与网报同一底版的小二寸照片4张,其中2张请预先粘帖在《申请表》上,另2张背面用圆珠笔写上自己的姓名、申请学科,在现场确认时上交;

(12)已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仅限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证对象);

(13)正式在编教师证明(待业、企业员工或其他非正式教师不需要提供)。

(三)审查和汇总

现场确认结束后,需对各类申报材料做再次复查,并将相关信息汇总上报温州市中小学教师教育办公室。

(四)体检和认定

1.体检:根据《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合格人员需参加体格检查,由永嘉县教师发展中心统一组织合格人员集中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认定:永嘉县教育局组织专家评审,做出是否通过结论,认定结果于10月下旬在永嘉公务网(http://www.yj.gov.cn)上公示(具体操作为:永嘉公务网—信息公开目录—【县教育局】--教育管理--教师资格认定),接受监督。

五、收费说明

按照浙价费〔2013〕87号文件,对在职、在编公办教师、离(退)休教师、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免收教师资格认定费。

联系人:麻晓峰(永嘉县教师发展中心1202办公室)

联系电话:67267203。

 

 

 

永嘉县教育局办公室

  • 1
  •  
  • 2
  •  
  • 3
  •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立即咨询

预约可免费观看直播

免费网课

面授班级

    历年真题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