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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教师招考公告|浙江教师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国务院《教师资格条例》、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和《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就做好2018年嘉善县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认定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1.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要求。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有教育教学能力,包括:
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修学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
4.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5.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6.具有嘉善县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嘉善(需人事档案在嘉善)。户籍和人事档案均不在嘉善的人员应回户籍所在地申请。
二、认定机构
教师资格认定实行属地管理。根据教师资格种类和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权限,申请人应向户籍或工作单位(人事档案)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由就读学校集体办理,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请回生源地办理。
嘉善县教育局负责辖区内的“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
对于高中和中职类的教师资格申请,我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作为嘉兴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下设的服务点,具体负责本县范围内(人事档案或户籍在所属县域内)“高中”及“中职类”国考考生的教师资格认定的受理服务工作,认定机构仍是嘉兴市教育局。
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认定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当次不能两地申请。
三、认定程序
1.报名
教师资格认定实行网上申报:申请人员根据自己申请教师资格的类别于9月17日至10月19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http://www.jszg.edu.cn/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文件精神,中国教师资格网开放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8:30—17:3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开放。请各位申请者妥善安排好时间,不要错过报名。)
2.体格检查
申请教师资格者请自行下载体检表(见附件一),贴上照片后,于10月8日至11月2日前自行前往嘉善县第一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时请随带本人身份证,体检费自理,体检结束后,按医院要求及时拿回体检表。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认定教师资格。
3.现场确认
11月8日、9日两天。完成网报者,携带所需材料可就近选择以下两个地点中的任意一处进行现场确认,未进行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确认时间:每天的8:30-11:00和13:30-16:30,逾期恕不办理。
确认地点一:嘉善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嘉善大道100号)。
确认地点二:嘉善县教育研究培训中心(魏塘街道环北东路555号)。
现场确认需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者网上填报信息后下载,用规定纸张A3纸双面打印、签署姓名)。
(2)《申请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由工作单位(社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鉴定)填写完整及盖章。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才交流中心)证明。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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