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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教师招考公告|全国教师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2.由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鉴定填写的《申请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见附件1);
3.户口簿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才交流中心)证明;
4.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师范类毕业生还需提供本人档案中在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及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加盖保管部门公章);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还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者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9.与网报同一底版的2寸免冠照片4张,其中两张请事先粘贴在《申请表》上,另两张在现场确认时交上。
四、集中体检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须参加在指定医院集中进行的体检(其中一项为X光胸片),为方便申请人就近体检,申报普高、职高及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体检将在受理申请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定点医院集中体检。
体检表格在现场确认时发放。具体时间、地点现场确认时书面通知。体检报告由认定机构统一领取,申请人无需前往医院领取体检报告。
五、咨询电话
江北区教育局:87629553
(宁波市教育局:87266142,海曙区教育局:87328053、87291890,镇海区教育局:86274202,北仑区教育局:86784439, 鄞州区教育局:87525742,奉化区教育局:88526194,慈溪市教育局:63919195,余姚市教育局:62820609,宁海县教育局:65207905,象山县教育局:65732890、65733534)
宁波市江北区教育局
2018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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