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下半年杭州市富阳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
2018-09-25
展鸿智老师

(三)申请人报名表中的现场确认点即为“杭州市富阳区教育局”。

(四)申请人须将所显示的信息全部填写完整,特别是“通讯地址”、“手机号码”,等内容,以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及时与申请人联系。个人信息填写完毕后,须点击“提交”,系统将提示“注册成功”,注册完毕。

(五)申请人须妥善保管个人密码及报名号,以便查询及修改个人信息(网报结束后个人信息将无法修改)。

二、现场确认考生携带资料

(一)参加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携带资料

1.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暂无年限要求)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正反两面均需复印)。

2.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自发证之日起3年内有效)。

3.人事档案管理(代理)证明原件(户籍不在杭州的申请人提供);

4.“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要求注册提交成功后,重新登录报名系统直接从网上打印,打印时注意将页眉和页脚清空,统一用A3纸、正反两面打印。

5.由户籍所在的街道乡镇人民政府或工作单位进行鉴定的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表格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中下载;表中第1-3栏由申请人填写;第4-11栏由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者所在乡镇(街道)填写,其中第8栏也可以由公安派出所或警署填写)。

6.2寸正面免冠证件照一式四张(必须与网报上传照片一致,切勿使用大头贴等艺术类照片);其中二张粘贴在申请表上,一张粘贴在体检表上,一张背面写好姓名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左上角,切勿整张照片粘贴,也切勿用双面胶粘贴,供制作证书使用。

7.体检表一份(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中下载,粘贴上2寸照片,单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注意申报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申请人请下载“幼儿教师资格证申请体检表”。

8.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二)未参加全国统考的师范类毕业生申请人携带资料(限2011年及以前入学且未取得过教师资格证书人员)

1.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暂无年限要求)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正反两面均需复印);

2.毕业成绩单、教育教学实习表、师范生证明各一份(成绩表、实习表须由档案管理部门注明复印自原件,并加盖公章;1999年及以后入学的高等教育师范生须提供师范生证明,证明要求:如申请人属浙江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教务处出具证明;属浙江省以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师范处或学生处出具证明)。

3.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相关证明。

4.其他材料与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相同。

三、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处理

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结果将由杭州市富阳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过杭州市富阳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fyedu.org)进行公示、公告,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的结果将由杭州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过杭州教育网(网址http://www.hzedu.gov.cn/)进行公示、公告,公告时间均在12月5日左右。请申请人务必注意浏览相关网站的公示、公告,了解自己的申请情况,我局将不再通过其他途径进行告知或通知。证书制作完成后,将与行政许可决定书一同邮寄送达,并须申请人本人签收。

四、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人需参加相关体检全部项目(如胸透等),请申请人根据自身身体情况确定是否参加此次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

2.如出现报错确认点、认定机构等情况,更改截止日期为确认点体检的前一个工作日。

3.所提供表格(除申请表)复印材料纸张均为A4,申请表为A3。

4.委托他人办理的,要提供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在委托书上)。

 

 

                                     杭州市富阳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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