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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各类考试招考公告|浙江省各类考试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4.简历审查与甄选:报名结束后3日内,我校将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岗位需求及报名情况等,通过综合研判择优甄选确定入围笔试人员。入围人员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后领取准考证。
考生要认真阅读执行《人事考试防疫有关要求》(附件3),填写《健康申报表》(附件4),准备好相关疫情防控要求材料,并按规定时间发送至指定邮箱,相关人员请携带原件至资格复审现场。若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试
考试由中共宁波市北仑区委党校组织实施。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20%+试讲*30%。
1.笔试:笔试形式为科研能力测试,根据招聘岗位职责和专业情况,对应聘人员的科研能力进行测试,时间为90分钟,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后从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的1:10确定面试人员名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主要考查口头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后从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的1:6确定试讲人员名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3.试讲:主要考查教学基本功、专业能力。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笔试、面试、试讲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宁波市委党校网站公布。
资格审查、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考试,视作放弃。
(三)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空缺的名额,在本岗位成绩入围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酌情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是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岗位匹配等情况。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有效。
考察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酌情递补。
(五)公示
将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在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宁波市委党校等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招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将不再递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中共宁波市北仑区委党校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2.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6780533(张老师);监督电话:0574-86780555(尚老师)。以上电话均是工作时间开放(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3.本公告由中共宁波市北仑区委党校负责解释。
中共宁波市北仑区委党校
2020年10月12日
附件1..中共宁波市北仑区委党校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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