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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共宁波市海曙区委党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2021-05-07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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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各类考试招考公告浙江省各类考试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6.事业在编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报考材料。

(二)资格初审

海曙区委党校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获得考试资格。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通过资格初审,并告知初审未通过者。

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由海曙区委党校通知本人,同时告知资格复审和考试的时间、地点。

招聘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低于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资格复审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携带相关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一概不予受理。材料、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证件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予通过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试讲、科研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单项科目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单项科目得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试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教师(四)岗位报考人员无需试讲。

考试基本办法:

1.笔试:时间初定于5月22日,具体以准考证为准。内容为综合知识和写作。组织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进行笔试,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指标1:10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笔试成绩按比例计入总成绩。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重点考察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言语理解和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面试后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所招聘相应岗位指标1:5的比例确定试讲对象(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教师(四)岗位报考人员面试后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所招聘相应岗位指标1:3的比例确定科研能力测试对象(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

3.试讲:采用现场备课、讲课的形式,重点考察备课、讲课能力等。试讲主要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测试报考人员教学理念、教学准备、教师素养、教学方法等。试讲后根据笔试、面试和试讲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所招聘相应岗位指标1:3的比例确定科研能力测试对象(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

4.科研能力测试:根据招聘岗位职责和专业情况,对报考人员的科研能力进行测试,采取科研文章撰写形式,重点考察调研素材梳理、分析、归纳总结和理论文章撰写能力等。

考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试讲成绩、科研能力测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报考教师(一)、(二)、(三)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25%+试讲成绩×30%+科研能力测试成绩×25%;报考教师(四)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25%+科研能力测试成绩×35%。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所招聘相应岗位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报考教师(一)、(二)、(三)岗位按试讲成绩高低排序,仍并列按科研能力测试成绩高低排序,再并列增加客观题测试,测试后得分高者排列在先;报考教师(四)岗位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仍并列按科研能力测试成绩高低排序,再并列增加客观题测试,测试后得分高者排列在先)。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科研能力测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

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考试。考试相关具体要求、程序等另行明确。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所招聘相应岗位指标以1:1的比例组织体检。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照要求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淘汰。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空缺的名额,在本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为“不宜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淘汰。因放弃考察或考察淘汰的,在本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中还需再次审核报考资格,如被发现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确定为考察不合格。

(七)聘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如有异议,对反映的问题在30天内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之后因故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接到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报到,无正常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此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本次公开招聘,如出现无合适对象,允许招聘不足或空缺。

新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工作服务期须满5年。

六、其他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公告、考试成绩、体检结果、拟聘用人员公示等招聘相关信息统一于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ishu.gov.cn/col/col1229100182/index.html)发布,届时报考人员可到网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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