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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各类考试招考公告|浙江省各类考试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九)考察
体检结束后,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执行。
对体检不合格或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人员,学校取消其聘用资格。
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或因应聘材料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的,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公示、聘用
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结果、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湖州师范学院网站、湖州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1.本次招聘信息发布平台 :湖州师范学院网站(http://www.zjhu.edu.cn/)、湖州人才网(http://www.hzhr.com/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栏)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湖州师范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报名初审、资格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3.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学校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需要咨询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我单位咨询,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招考咨询电话:
刁老师(0572- 2321185),张老师(0572-23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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