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教人〔2018〕113号
瑞安市教育局
关于下达2018年教师培训项目的通知
各教育学区(单位)、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为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师专业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教师〔2016〕71号)和《瑞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瑞教人[2018]85号),经研究,决定下达2018年教师培训项目。
希各学校(单位、幼儿园)根据培训项目,认真做好培训的组织落实等工作。未列入本培训项目的原则上不得组织培训。
附件:2018年瑞安市教师培训项目汇总表
瑞安市教育局
2018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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