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招聘
当前位置: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系统 2024年赴各高校公开选聘优秀毕业生公告(119人)

2024-10-29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考试咨询】温州事业单位考试交流群:238252772展鸿温州事业单位总群> |温州公务员考试交流群:346807645展鸿温州事业单位总群

微信公众号:温州公务员考试资讯|电话咨询:18668059206 孔老师

浙江省各类考试招考公告浙江省各类考试历年真题32学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中共温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招引“510计划”攻坚行动助力“百万人才聚温州”的方案>的通知》、《温州市教育局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温教人〔2015〕2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2024年赴各高校面向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开选聘事业编制教师1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和对象

(一) 选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199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放宽至199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 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教师职业素养、团结协作意识和拼搏奉献精神;

4. 符合《瓯海区教育系统2024年赴各高校公开选聘优秀毕业生岗位和要求一览表》(附件1)规定的各项条件;

5.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2)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3) 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

(4)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 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 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 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明确的回避关系的;

(9) 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的;

(10)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印发〈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的通知》(法发〔2022〕32号)规定的存在从业禁止情形的人员;

(11) 其他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二) 选聘对象(符合其中一条)

1. 清华、北大2025届优秀毕业生,以及六所部属师范院校(北师大、华东师大、华中师大、东北师大、陕西师大、西南大学)2025届公费师范本科毕业生;

2. 普通高校2025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优秀毕业生(要求全日制本科专业或硕士及以上专业须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合);

3. 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2025届本科优秀毕业生;

4. 在校期间荣获本科或研究生阶段获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荣誉的2025届师范类毕业生;

5. 本科或研究生阶段获浙江省或全国高等学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二等奖(含)及以上荣誉的2025届优秀毕业生;

6.浙江省内高校设立的师范类“精英班”(如浙师大初阳学院、温大溯初班和化学创新班、杭师大经亨颐实验班、浙江外国语学院卓越班、绍兴文理学院祖楠班、丽水学院行知卓越教师养成班等)2025届本科毕业生;

7. 本科或研究生阶段获“校级优秀毕业生”及以上荣誉称号的2025届师范类毕业生;

8. 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温州大学师范类本科优秀毕业生(浙师大、杭师大毕业生前6个学期综合成绩排名本专业前50%,温大毕业生前6个学期综合考评排名班级前50%)(证明模板详见附件5,其中报考初中地理教师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不限);

9. 2025届师范类本科优秀毕业生或国内音乐体育专业院校2025届音乐体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附件4),前6个学期综合考评排名班级(或本专业)前40%(证明模板详见附件5,其中报考初中地理教师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不限)。

符合上述选聘条件之一的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按2025年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 1
  •  
  • 2
  •  
  • 3
  •  
  • 4
  •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立即咨询

预约可免费观看直播

免费网课

面授班级

    历年真题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