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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各类考试招考公告|浙江省各类考试历年真题|32学苑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体检、考察工作由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瓯海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ohedu.cn)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放弃聘用、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应聘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2025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提交选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荣誉、获奖证书和与选聘岗位对应的各自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硕士、博士研究生和2025届毕业的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并于2027年7月31日前取得与选聘岗位对应的各自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不按规定时间提交相关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选聘人员在瓯海区教育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将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项
(一) 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选聘,可适当放宽专业、教师资格等条件。
(二)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三) 应聘对象提交的应聘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与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荣誉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 瓯海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ohedu.cn是发布公开选聘相关信息的主渠道。
(五) 整个公开选聘过程应严格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报名、考核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不授权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六) 本公告由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会同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瓯海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577-88598287, 0577-88522647
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综合管理科0577-88538557
监督电话:瓯海区教育局信访巡察中心 0577-88534443
附件:
1. 瓯海区教育系统2024年赴各高校公开选聘优秀毕业生岗位和要求一览表
2. 瓯海区教育系统2024年赴各高校公开选聘优秀毕业生报名表
3. 瓯海区教育系统2024年赴各高校公开选聘优秀毕业生资格审核材料清单
4. 国内音乐体育专业院校名单
5. 综合考评排名参考模板
6. 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7. 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
8. 2024年瓯海区教育系统赴各高校公开选聘优秀毕业生回避关系情况报告表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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