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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理工大学2018年公开招聘 高层次人才公告(第三批)

2018-11-23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我单位校园网(www.syl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我单位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

1、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2、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面试、综合评价、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3、学校对优秀人才视条件提供相应的住房补助及科研启动基金。

4、学校对我校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以师资博士后作为教师人才队伍储备。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024-24686160;024-24686161

纪律监督电话:024-24686156;15204036809

附件:

1、《沈阳理工大学2018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信息表(第三批)》

2、《沈阳理工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3、《沈阳理工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基本情况统计表》

沈阳理工大学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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