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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市人员调动(流动)政策规定,经事业单位及其相关部门考察、调档、审核,现将拟调动(流动)人员公示如下:
1.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从2018年12月13日起至12月21日止。
2.对上述拟调动(流动)人员如有异议,请向海曙区教育局人事科反映。
联系人:翁国辉,联系电话:87070376。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
2018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