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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黑龙江省龙江县招聘教师公告

2019-01-04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为适应我县龙江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和中小学校教学教育发展需求,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职教、中小学教师,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县职教、中小学十三所学校,共62人(其中:职教中心10人、高中4人、初中30人、小学18人,具体岗位详见招聘计划表)。十三所学校位于县政府驻地,为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招聘对象

  普通院校全日制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无劣迹行为。

  2.身体健康。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1 日)以后出生。

  4.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应具有全日制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职教、初高中应具有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

  5.专业:报考学科应与所学专业(含方向)一致。

  6.资格条件:报考中小学和职教教师应具有相应的小学、初中、高中教师资格(报考职教会计、汽修、牧医学科的除外)。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①曾受劳动教养或刑罚处罚人员;②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从事教师职业或不得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③有精神病史人员;④县内学校在编在岗人员(含特岗教师)。

  三、实施步骤

  本次招聘工作在县招聘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机关监督。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当场确认考试资格。

  1.报名时间:2019年1月3日--5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龙江县教育局人事股。

  3.联系人:党晓鹏、韩冰、祖卓焕;联系电话:5839921、5831135。

  4.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

  (1)报名表一份(到公告网站下载);

  (2)需提供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就业报到证(就业通知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2寸免冠彩色同版照片3张;

  (4)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在报名表上填注,我省“项目生”须提供省级有效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在我省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市就业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高校毕业生服兵役期满退役的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如不能按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加分政策。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5.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持有效身份证件。

  (2)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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