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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招收中小学教师委培生公告

2018-06-25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为加强我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县政府同意、省教育厅批复,决定委托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和衢州学院定向培养30名中学紧缺学科和小学全科教师。

    一、招生对象

    具有开化县户籍,体检合格,参加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并有志于从事中小学教育的考生。

   二、招生院校: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衢州学院。

   三、招生计划

委培学科

招生人数

招生院校

对应专业

选考科目范围

高中政治

2

浙江师范大学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

高中历史

2

浙江师范大学

历史学(师范)

历史/思想政治/地理

高中生物

2

浙江师范大学

生物科学   (师范)

化学/生物/物理

高中    信息技术

1

浙江师范大学

教育技术学(师范)

技术/物理/历史

高中    通用技术

1

浙江师范大学

教育技术学(师范)

技术/物理/历史

初中历史与社会

2

杭州师范大学

历史学(师范)

历史/化学/地理

小学全科

20

衢州学院

小学教育   (师范)

思想政治/历史/物理

  各委培学科对应专业代码及招生批次详见高校招生计划

    四、招生与录取

    1.填报志愿:符合条件考生在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注意学校代码和专业代码。

    2.确定面试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在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规定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并将面试名单提供给招生院校,招生院校将相应名单告知开化县教育局。

    3.面试:开化县教育局根据院校提供的名单,与招生院校一起组织考生面试。根据面试成绩,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招生计划数1:1确定定向培养考生。

    4.签订协议:拟录取的考生,必须与开化县教育局签订定向培养和就业协议。开化县教育局将已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报招生院校。 

    5.录取:招生院校在相应批次招生工作开始之前,将开化县教育局报送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由省教育考试院投档,各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录取。

    6.备案:录取结束后,由招生院校将定向委培生名单抄送开化县教育局、开化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五、就业与待遇

    1.凡报考开化县定向培养小学全科教师和中学紧缺学科教师并录取的考生,毕业后,经体检、政审合格者,与开化县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统一调配到具有事业编制的开化县中小学校任教。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教育局不安排其就业:

   (1)自动放弃学籍的;(2)未按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3)未取得相应毕业证书的;(4)在校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纪律处分的。

    3.凡报考开化县中小学师资定向培养并被录取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品学兼优的,给予每人每学年1万元人民币的学习生活费资助。

    4.学生毕业后必须到开化县教育系统工作,服务期为6年。学生毕业后未到开化县教育系统就业的,或服务期未满擅自离开开化县教育系统的,必须按照协议规定退还助学金,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开化县人力社保局    

 开化县教育局

                           2018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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