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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教职工流动工作的通知

2019-03-18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了进一步完善人事流动制度,大力吸收优秀人才,合理、公正、有序地做好今年教师流动、聘用工作,更好地优化我区学校教师配置,改善师资队伍结构,促进椒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就做好我区2019年教师流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区内教师流动

(1)农村城区学校之间教师流动

鼓励城区学校教师向农村学校流动,符合浙江省教育厅、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教人〔2013〕70号)文件规定的交流条件,或现聘岗位级别未达可聘岗位级别,或有晋升中小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需要的优先流动。

农村学校流动到城区学校的应符合城区学校学科教学要求,具有5年以上教学经验。农村学校教师如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区名师、区教坛新秀等或评上高级职称的,须在农村所在学校服务期满后方可申请流动到城区学校。

加强“教育发展共同体”内的教师流动。由总校负责,按规定进行流动,流动后服务时间一般应不少于3年。流动到农村校区的教师享受农村任教津贴。

(2)城区学校之间教师流动。在编制岗位设置许可,经双方学校同意后,报区教育局审批。

(3)镇、街道学校之间教师流动。须在所在学校工作3年以上,流动理由充分,编制岗位设置许可,经双方学校同意后,报区教育局审批。

(4)华师大附属台州学校、文渊小学等学校向全区中小学选调部分语文、数学教师。

(5)原公办教师经区教育、人事行政部门同意流动到民办学校的教师,以及2006年6月底前经区教育、人事行政部门同意录用到民办学校的师范类毕业生一直在岗的并且考核合格的教师,可根据公办学校岗位、学科需求,经所在学校、区教育、人事行政部门同意后允许流动到公办学校,人数不超过5人。

(6)在同一所公办学校(幼儿园)连续任现职满10年的校长(园长)、副校长(副园长)和连续任教满12年(不含支教时间)的教师申请流动的可优先考虑。

二、区外教师引进

(1)基本条件  申请对象应为公办学校的正式在编教师;有5年以上教学经验;教学业绩突出,特级教师、名师、教坛新秀或近5年内教学大比武、优质课评比、学科业务比赛等获地市级三等奖以上或县级二等奖以上荣誉者;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省特级教师、市级以上名师、教坛新秀年龄可放宽到男在45周岁、女在42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其中职业教育学校专业课教师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2)聘任意见  区外教师应聘本区教师岗位,一般应聘任到农村学校。

三、其它要求

(1)学校推荐交流。学校根据浙教人〔2013〕70号文件规定的交流条件、区教育局对交流对象的规定要求和本校教师队伍的实际,制订交流计划,结合区管校聘工作开展交流。

(2)区内外高、中级职称教师流动的,根据各校岗位设置要求进行聘用,如流入学校没有相对应的岗位,则采取高职低聘办法确定岗位。对城区流动到农村的教师,原没有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优先聘任到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

(3)超编或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已满学校要制定科学的教师流动计划,逐年、分批流动到空编的学校和相对应专业技术岗位空缺的学校。

(4)区外教师应聘民办学校的,资格条件可参照2条(1)款执行。

四、流动程序

(1)报名

申请流动的教师均需填写《椒江区事业单位交流人员审核表》(见附表,网上下载正反面打印),附本人身份证、学历(前后)、职称、普通话、教师资格、区级及以上教学业务荣誉(指名师、教坛新秀、教学大比武、优质课、学科业务比赛等获奖者)证书复印件。

预报名时间:请需申请参加2019年教职工流动人员,于4月5日前填写好《椒江区2019年中小学教职工申请流动基本情况一览表》,用电子邮件形式发至jjjyjrsk@163.com。

(2)审核

审核时间:2019年4月8日至4月10日,本人带原件到局人事科验印。区外教师申请应聘的,需提交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商调函》。

(3)考试

若申请从农村学校流动到城区学校或区外流动到椒江区的,

需参加有关考试,考试形式采用模拟上课和理论答辩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4)正式办理调动手续

附件:1.椒江区事业单位交流人员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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